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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及有效辩护的特点律师这一历史悠久的职业,在人类文明史和法制发展史上留下了重要篇章,那些满怀激情走进法庭,为维护自由、正义和秩序而雄辩的石家庄刑事律师的诉讼活动,是其中非常辉煌的。下面了解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及有效辩护的特点。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和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石家庄刑事律师的工作内容也不尽相同。 刑事侦查阶段的律师服务: 1、向侦查机关调查嫌疑人涉嫌的犯罪。 2、会见在押嫌疑人,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犯罪嫌疑人的产生申诉、控告; 4、为嫌疑人取保候审。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1、会见在押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向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并调查、收集有关材料。 5、对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提出书面辩护意见。 刑事审判阶段的律师服务:刑事辩护 1、查阅、摘抄、复制人民法院的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提出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给予法律协助。 有效辩护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及时性。 辩护应当及时,“迟到正义不是正义”。有效辩护的及时性要求被告人有权及时获知指控,并有权及时得到石家庄刑事律师的帮助。 二,充分性。 辩护权是有效辩护的核心内容。辩护人的辩护权主要包括:调查取证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等。这些权利是辩护人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先决权利。如果辩护人不具备这些权利或者不能充分享有这些权利,那么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辩护就会陷入“仓促上阵”、“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只有这些权利得到充分保护,辩护权才能得到充分行使。 三,抗辩性。 辩护人的辩护可以成为对抗和独立影响审判的力量。这就要求在诉讼程序中应当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诉讼主体。因此,立法应协调控辩双方的举证责任,向取证困难的辩方倾斜,对国家强制力支持的控方谦抑。 四,过程的连续性。 从辩护过程来看,有效的辩护不仅取决于审判阶段法庭上的辩论和陈述,还取决于侦查阶段的辩护。因为侦查程序不仅对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至关重要,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危险、可怕的阶段。从公平正义的角度看,辩护也应延伸到法律援助的实施阶段。可以说,辩护应当从刑事诉讼开始就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阶段。
文章分类: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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