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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石家庄合同律师掌握的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预防措施

当公民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处理某些事情时,往往需要在此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以便更好地让被委托人帮助他们处理相关事情。然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也可能产生风险。一些石家庄合同律师掌握的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预防措施。

1、委托事项的范围

法律风险:如果对委托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项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甚至造成委托人利益的损失。

防范措施:当事人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事项的范围。可以专门委托代理人办理一项或者多项事务,也可以一般委托代理人办理全部事务。

2、委托指示

法律风险:受托人不遵守或不理解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结果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甚至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未经委托人同意,需要变更委托指示或者处理委托事务的,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情况紧急,难以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代理人处理委托事项可能不符合委托人意愿,甚至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预防措施: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委托人的指示;需要变更委托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批准,并注意保留委托人同意的证据;因紧急情况难以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注意保留难以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证据,论证处理委托事务的合理性,事后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3、办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法律风险:当事人未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未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只能垫付费用,增加了受托人的经济负担,甚至存在因受托人处理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委托人意愿而导致委托人无法偿还费用的风险;受托人垫付必要的费用,没有充分证据的,委托人可能不承认不支付费用和利息。

防范措施: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石家庄合同律师表示,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出具收据。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保留这些费用的凭证,并确定预付费用是否符合实际需要。预付费用超过实际费用的,应当将超出部分退还委托人;如果预付费用低于实际费用,受托人应预付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偿还费用及其利息。

4、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遭受损失的

法律风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遭受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损失。经代理人同意,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以外的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当充分了解处理委托事务可能对受托人造成的损害,明确防范这些风险的措施,并告知受托人风险及防范措施,确保受托事务的处理不会对受托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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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名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

法律风险: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可以有一个以上受托人无过错,但应当按照连带责任的规定承担责任。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可以约定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和责任,方可办理委托事务。

6、委托人或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

法律风险:因委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委托合同,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因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终止委托合同,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委托合同终止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继续在继承人面前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接管委托事务;代理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合同终止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采取补救措施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7、转委托

法律风险: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利益需要委托外,未经委托人同意转让委托,可能损害委托人利益,受托人对委托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经委托人同意,委托人应对第三方选择不当或对第三方的指示不明确甚至错误负责。

防范措施:转委托需征得客户同意,并保留客户同意的证据;石家庄合同律师表示,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委托人同意转让委托的,注意保留紧急证据;在征得委托人同意或紧急情况下委托时,须注意选择合适的第三方,明确委托事务的指示。

8、解除委托合同的

法律风险:委托人或代理人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但不属于该方原因的除外。

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委托人和受托人应提前预测影响委托事务处理的各种因素,预测各种因素的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处理委托事务,并尽量避免终止委托合同。因不可预见的情况须终止委托合同的,应当尽量避免减少因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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